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批文:河供电财[2016]37号
2、项目名称:东兰供电公司2017年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10051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招标范围:东兰供电公司所属办公区、生产区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工作。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服务期限 项目地点
1 标段1:东兰供电公司办公区秩序管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广西河池东兰县
2 标段2:东兰供电公司生产区秩序管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广西河池东兰县
二、投标人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服务等;
3 在以往类似的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不良的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5 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