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御道口长风风电场技改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变频器替换改造招标公告
2017-07-07
招标编号:HB-170028-0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对其河北承德御道口长风风电场技改项目的10台华锐SL1500风力发电机组变频器替换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为:长风风电场。该项目已经投产运行,改造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技改10台华锐SL1500 1.5MW风电机组超导变频器中的滤波回路、功率单元模块技术改造、低电压穿越,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应为变频器生产商或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一级代理资格授权文件(即:变频器生产商直接授权)。
3.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变频器生产商具有变频器改造的相关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至少有PM3000变频器的改造业绩不少于200台。(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变频器改造、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有足够的变频器改造经验,能够安全、快速、保质保量完成变频器改造工作。
3.6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变频器应提供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用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标书中具有变频器证明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应具有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所采购的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变频器授权代理资质、主要人员资质等)
3.8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内,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