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7-2018年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51-1711132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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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72.83万元(含税价),本项目为2年框架,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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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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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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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式变压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容量 数量 单位
1 干式变压器 SC10-30/10 10/0.4 1 台
2 干式变压器 SC10-50/10 10/0.4 10 台
3 干式变压器 SC10-80/10 10/0.4 2 台
4 干式变压器 SC10-100/10 10/0.4 2 台
5 干式变压器 SC10-160/10 10/0.4 1 台
6 干式变压器 SC10-200/10 10/0.4 1 台
小计 17
箱式变电站
1 30kVA箱式变电站 SC10-30/10 10/0.4 1 台
2 50kVA箱式变电站 SC10-50/10 10/0.4 10 台
3 80kVA箱式变电站 SC10-80/10 10/0.4 2 台
4 100kVA箱式变电站 SC10-100/10 10/0.4 2 台
6 200kVA箱式变电站 SC10-200/10 10/0.4 1 台
小计 16 台
总计 33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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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以实际业主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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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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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划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按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如下原则划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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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 金额占比(元)
1 60 103.698
2 40 69.13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2投标人应为能够承揽本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①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②同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③同时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要求投标人按照供货周期提供相应设备,须能够满足相关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提供相关承诺。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