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5年宁夏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国营巴浪湖农场集中供热工程二标段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巴浪湖农场,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巴浪湖农场和受益职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为:热源厂、附属用房及换热站所有的设备、工艺管道及其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设备生产企业需提供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3级及以上安装许可证;
3.3代理商须提供3级及以上安装许可证及设备生产企业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