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换热站电气仪表设备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及工程地点:
项目概况:2017年换热站电气仪表设备技术服务,2017年换热站电气仪表维护、设备技术服务项目要求对热电公司所属换热机组的电气设备及热工仪表进行检查维护,包括温度测量仪表、压力测量仪表、流量计、热量表、水表等仪表及低压开关、控制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进行性能检查,并进行维护工作,消除设备运行中的仪表隐患问题,使站内电仪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供热效果。
项目地点:天津市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备工业自动化仪器、测试仪器、机电一体化等服务相应的经营权限和服务能力,要求拥有控制、电气、仪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电气、仪表等设备的维护调试工作能力,要求熟悉供热行业。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可以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物华道10号报名。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7日 至 2017年0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