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WGWZYJ201707143
1. 招标条件
武汉2017年度供电配套工程监理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具体项目及标段划分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2.2 服务期:从施工准备开始至投产验收全过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③通过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④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⑤所监理过的工程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建成投产输电线路、变电工程或配电工程等三项监理项目的监理业绩,其主要人员应具有同等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或配电工程监理经验。
信誉要求: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开标日前没有下列情况: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提供证明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应具有同等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经验,并且同一时期只能参与本标包的施工监理工作(线路工程的相邻标包除外)。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近三年内未违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法定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