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高压动力电缆(扁揽)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高压动力电缆(扁揽)采购。
2.2交货地点:秦皇岛港。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3招标范围:高压动力电缆(扁揽)(规格4×70 mm2),650米一根。最高限额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7 日至2017年7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