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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塔类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塔类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2017-006-ZB-ZH,招标编号:G744-TTZH-

 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塔类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2017-006-ZB-ZH,招标编号:G744-TTZH-ZB-170951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预算5400万元人民币,划分为6个标段。
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 施工区域
标段一 1100 横琴
标段二 1020 斗门
标段三 940 拱北
标段四 860 高新
标段五 780 金湾
标段六 700 高栏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为采购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订单)为准。
各标段中标区域、中标份额动态调整办法。原则上中标单位按中标区域施工,但招标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向中标单位下发合理的工程派工单与竣工要求,当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把该标段中标单位的剩余份额调整给下一个标段(标段六的下一个标段是标段一)的中标单位实施;
珠海铁塔2017年第二批塔类施工一体化服务,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外电施工及设备配套施工三大方面。室分施工、地勘物探的单位招选不在本批次需求方案内。
1)土建工程施工包括:基站、综合接入点、汇聚机房等站点土建、装修、水电等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各类站点,如基站、通信杆塔(含地面、楼面各类铁塔、通信杆、支撑杆等)及桩基检测、一体化、简易机房等各类站点的基础;土建施工、装修;水电安装(按委托的配电箱等各类设备);接地系统包括地网、接地排等,室内外走线架;桅杆安装;各类防盗笼等涉及站点土建配套类的施工。
2)外电引入工作主要是指负责380V及以下的低压用电引入施工等相关工作,并负责380V以上高压用电引入的报建、协调、结算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以属地供电局的相关规定为准。存量站点外电改造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存量站点的临时低压电缆修复、修复低压电力线(架空、地埋)、更换电线杆等。
3)设备配套工程:包括铁塔类新建站点的设备安装;新建传输接入的施工;机房站点和一体化机柜站点的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AC屏、动力环境监控、配电箱、防雷箱、走线架、接地排、户外一体化机柜、综合柜等设备综合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站点进场协调费,以及机房外的走线架、GPS挂杆、室外地线排以及其他安装类工作(例如:非直供电的电力布放工程、6米及以下抱杆安装等)。传输接入施工包括管道开挖及敷设、人(手)井制作、光缆线路敷设、熔接成端、ODB或ODF安装等。
注:具体单站实施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及订单为准。
1.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内容采取包协助选址、协助报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3)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或有效期内的通信信息系统网络集成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信部或行业协会核发)。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明确说明废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即明确2015年3月2日(含)之后工信部和行业协会均不再发证,因此本次招标2015年3月2日(含)之后工信部和行业协会发的资质证书无效。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2.1.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证书或提供由国家税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自2014年-2016年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4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并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提供)(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联合体各方成员如是非粤注册单位,必须在广东省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5)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按联合体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7日至 2017 年7月1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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