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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HG2017-GL0701. 招标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

 项目编号:HG2017-GL070

1. 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565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自柳州鹿寨北互通式立交,接已建的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和在建的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经柳州、来宾、宾阳、六景,止于南宁那容互通式立交东,接南宁新外环高速公路,全长约248公里。全线基本利用现有公路改扩建,其中柳州市静兰段和来宾过境段等局部路段采用新建方案。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静兰段约4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拓宽至41米;静兰至终点段约206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两侧拼宽路段及新建路段路基宽度采用42米,两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13.75米,单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划分5个合同段,合同号:№JA1、№JA2、№JA3、№JA4、№JA5,招标内容为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桩号范围内绿化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
标段号 起迄
桩号 里程
(km) 双组份雨夜反光标线(平方米) 交通标志牌(个)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平方米) 波形梁钢护栏(米) 绿化工程内容
№JA1 K1220+675-K1283+200 62.525 47775 712 44375 213107 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JA2 K1283+200-K1324+500 41.3 16352 638 31536 167301 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JA3 K1324+500-K1399+000 75.4 35343 614 67242 299564 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JA4 K1399+000-K1433+200 34.2 22071 225 25908 134716 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JA5 K1433+200-K1474+200 33.4 19559 189 30490 123242 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3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在最新一期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C级,最多可报名参加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7 〕 44 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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