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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农村公路(撤并建制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集贤县农村公路(撤并建制村)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1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集贤县农

 1、招标条件

本集贤县农村公路(撤并建制村)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1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集贤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集贤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集贤县
2.2规模:建设里程11.216公路,四级公路标准。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构造物工程。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 名称 里程(km) 说明
A1 兴国—东风公路 4.092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工程
A2 腰屯—双山公路 7.124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工程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过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条目 名称 具体条件
3.1.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申请人注册资金的5倍不小于所申请标段投标报价。
(2) 过去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3.1.3 业绩要求 A1标段投标人近五年来,曾成功累计完成了5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A2标段投标人近五年来,曾成功累计完成了8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具有公路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3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工程师(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3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否决。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采用 合格制 的审查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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