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开区兴业大道道路改造工程经饶开经发[2017]21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3250米;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总造价:约9765.46万元
4、代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劳动合同;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9000万元(含)以上工程);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代理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申请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