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莞韶园浈江片区比亚迪配套设施道路A路、B路养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707-004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莞韶园浈江片区比亚迪配套设施道路A路、B路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4,977.1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绿化养护、清洁或保洁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上无列明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 打印件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8日 至 2017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