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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燎原路(双拥路-道吾山路)东侧人行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浏阳市燎原路(双拥路-道吾山路)东侧人行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浏阳市燎原路(双拥路-道吾山路)东侧人行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7〕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燎原路(双拥路-道吾山路)东侧人行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燎原路(双拥路-道吾山路)
2.3 建设规模:燎原路从(双拥路至道吾山路)长850米,建设内容包括东侧人行道铺装、绿化、电力管道预埋、路灯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计划总投资:约315万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万元 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1日09:00(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7 月7 日~2017年8 月1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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