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璧山区大路街道沿冉路路面工程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以 璧山府办法[2014]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沿河口至冉家院子。
2.2 工程规模:大路街道沿冉公路1.352KM,道路结构层为18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附属工程为M7.5浆砌块石边沟,热熔标线,标志标牌、波形护栏等,主要包括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本次招标总投资为 138.084074 万元。
2.4 计划工期均为: 1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璧山区大路街道沿冉路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K0+000~K1+352.334路线全长1.352334公里(修订稿)》的全部内容。
(2)对预算审核范围内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其中:沿冉路水稳层及混凝土面层按自拌,运距按0.68KM计算。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经记录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7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