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周宁县公-安局 委托, 对 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 投标供应商 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名称: 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
2、招标 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 FJTHND-14120170703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 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 2)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3 )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 4 ) 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7、 购买标书时间:201 7 年 7 月 7 日起 至201 7 年 7 月 13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