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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2017年支路微循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开福区2017年支路微循环改造项目已由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7]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

 1.招标条件

本 开福区2017年支路微循环改造项目已由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7]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开福区2017年支路微循环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江滨社区、花城社区、紫凤社区、山月路等6条道路实施微循环改造,施工内容包括在路侧设立禁停、限行、抄牌等交通标识、标牌,在各主要路口安装电子监控,路面施划引导标线等;
2.4 工程造价: 约4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开福区2017年支路微循环改造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对江滨社区实施微循环改造,投资估算约205万元;
第二标段:对花城社区、紫凤社区、山月路等6条道路实施徽循环改造,投资估算约195万元;
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施工以往业绩;
3.4.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即2017年4月至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9
其他资格要求: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 7月 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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