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白城市洮北区金祥乡新建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白洮发改字[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招标人为白城市洮北区金祥乡新建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太阳能电路灯160盏;铺设彩砖1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金祥乡。
2.3 计划工期:2017年08月01日~2017年0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投标人应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