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4×300MW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自然循环、单炉膛П型紧身封闭布置汽包炉,燃用烟煤,平衡通风,固态出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四台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
每台机组尾部依次配备两台SCR反应器、两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一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塔。每台机组配置两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SAF28-16-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一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RAF40-19-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目前,机组NOx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SO2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
改造后出口NOx排放浓度不高于45mg/ 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本次招标需要配套对SCR进行提效改造、对电除尘进行扩容改造并对脱硫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协同除尘),并配套对引风机、增压风机进行二合一改造,包括1-4号锅炉引、增压风机二合一改造及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后引风机入口至脱硫塔间烟道优化改造。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一期4×300MW机组的引风机(共八台)设备及配套辅助系统的改造设计、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证性能指标测试配合、运行及维护培训等工作。
1.3工期要求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应具有10项以上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同类型风机改造EPC工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方设计、制造及施工部分如存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则第三方资质需满足招标方管理规定要求并征得招标方认可。所委托第三方必须具备相应委托内容的5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投标方应提供第三方业绩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8日9:00起至2017年7月14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套。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