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R1109-JC-2017-42
1. 招标条件
本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D5-GC-TJ 7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的招标 ,项目业主为 西咸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D5-GC-TJ 7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7标包括1站2区间,总投资3.75亿。项目包括周吴村车站、丰镐村~周吴村区间、周吴村~和平村区间;周吴村车站位于沣东新城,规划大寨路和富源五路十字交叉口,跨路口布置;丰镐村~周吴村区间沿规划昆明二路、大寨路地下敷设,沿途下穿西安绕城高速,到达周吴村站;周吴村~和平村区间起于周五村吴站,区间隧道出周吴村站后,下穿阿房宫车辆段咽喉区,之后以曲线半径450m折向北侧,在经三路又以曲线半径450m转向昆明路,最终到达和平村站。
2.2招标内容:
本次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D5-GC-TJ7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的招标 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混凝土投标人资格:
3.2.1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2.2生产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日产能力达到2000方以上(含2000方)。
3.2.3运输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至少拥有一条完整的运输车队(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5辆)。
3.2.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2.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不得有经营亏损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混凝土供应商与水泥供应商联合投标。
3.4供货业绩: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在西安具有至少2个地铁项目供货业绩或目前在供至少1个地铁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于 2017年 7 月 7日至 2017年 7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