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车辆维修项目已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招标人现委托对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T-13170033-171924),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车辆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HBT-13170033-171924
3、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含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
5、最高投标限价及供应商数量:
项目名称 拟定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招标内容
车辆维修 1家 1年 含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
招标结果有效期3年,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服务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合法经营的综合性汽车维修企业,且具备两个车系以上的车辆维修能力;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