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JW-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河南段站前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1952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以铁总鉴函〔2016〕96号文批复了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河南段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核已完成,审核报告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工管施审函〔2016〕19号”审查同意。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并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查同意。项目业主为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总公司70%,河南省人民政府30%。招标人为 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河南段,位于郑万铁路的北段,线路从郑州东站引出,在新郑机场东侧设郑州南站,经长葛北、禹州东、平顶山西、南阳东,从邓州与新野之间沿二广高速公里东侧进入湖北。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为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郑州东站至豫鄂省界,DK0+000~DK357+612.763,正线长度约350.825公里。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建管甲供物资为甲供物资无砟轨道嵌缝材料、止水带。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无砟轨道嵌缝材料(有机硅酮(含界面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不允许代理商投标;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物资须具有2014至2016年省部级以上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无砟轨道嵌缝材料暂行技术条件》(TJ/GW119-2013)要求的有机硅酮嵌缝胶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3.对招标物资列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料(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投标人须具有2个近3年时速350公里铁路无咋轨道有机硅酮嵌缝胶产品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履约信用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件。
3.1.7.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止水带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