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三门峡市区2017年度五原路、永安街、北环路局部新建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三财采购【2017】198号总第2944号
三公资建【2017】122号
2、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
(1)、五原路(上阳路-六峰路)新建道路工程西起六峰路,东至上阳路,全长约750米,道路红线25米。工程造价约1220万元;
(2)、 永安街(虢国路-河堤北路)新建道路工程北起虢国路,南至河堤北路,全长约460米,道路红线20米,工程造价约530万元;
二标段:
北环路桥梁西侧480米新建道路工程东起北环路桥梁,西至大岭路东侧,长约480米,道路红线30米,工程造价约1350万元;
工程内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全部配套市政管道等(不包括照明、绿化工程)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出具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及出具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5、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7、企业应提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四大员上岗证、出具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8、企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出具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投报二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在二个标段排名第一,按照标段顺序中标前面的一个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每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