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工程的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和静县二十二团7连;
(2)招标内容: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