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物管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GSM-R核心网改造设备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7)-77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R4网络架构GSM-R交换设备(含网管) | 套 | 1 | ||
R4网络架构GSM-R分组设备(含网管) | 套 | 2 | |||
二 | 接口监测系统(含CE路由器、防火墙、网管终端等配套设备) | 套 | 1 |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或项目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第一标段投标设备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并符合铁路总公司设备版本管理的有关要求;第二标段系统业务及功能应满足《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Abis、A、PRI接口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和《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接口监测系统技术条件》(QCR 553-2016)的要求;
3.投标设备生产商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配套的设备;
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产品近三年内须具有在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的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段级或以上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用户使用不良报告;
8.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原章)及法人签字。
9.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