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塔城地区乌苏市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第三批公路)已由塔城地区发改委(塔地发改基础[2017]31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11月20日,共计108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划分为2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相应资质要求、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6日至7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30至13∶30,16∶3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