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看守所功能用房扩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编号 | E1506021506001160001 | 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看守所功能用房扩建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东胜区看守所功能用房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发【2017】2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E1506021506001160001001 | 施工标段 | 本项目总扩建建筑面积为1874.23平米,其中东侧扩建998.09平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西侧扩建876.14平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原建筑物内部、外立面、围墙、硬化的拆除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 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 | 7135186.00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梁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看守所现址) | 92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 ||||||||
信誉要求 | 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二、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07月08日至2017年07月14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7月08日至2017年07月14日 17时30分 | ||||||||
售价(元) | 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一、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CA锁);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安全员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五大员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各一名; (8)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原件;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 (10)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单位将有可能否决其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本施工标段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 、电子评标(网上评标) 。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43号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大道A座10层 | ||||||
联 系 人: | 贾星 | 联 系 人: | 吴忠 | ||||||
电 话: | 18247765295 | 电 话: | 0477-8107976 | ||||||
电 子 邮 件: | 519113704@qq.com | 电 子 邮 件: | trzb0617@163.com |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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