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坪河水电站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干流上游河段,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阳河乡境内。电站距走马镇16km,从走马镇向西至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城84km,走马镇向东至湖南石门县城163km。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水建筑物(包括隧洞式溢洪道和泄洪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470.0m,汛期限制水位459.7m,死水位427.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2.56亿m3,调节库容6.78亿m3,具有多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45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64亿kW.h。
江坪河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建筑物、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组成。
2.2 招标范围
卖方供货范围为50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卖方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成套的设备及附件,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
1台完整的500kV、额定容量为250MVA、三相组合双绕组强油循环水冷升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3台(1台套)完整的500kV、额定容量为150MVA、单相三卷强油循环水冷升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规定的备品备件;
规定的专用工具;
完整的满足变压器设计、安装、设备性能确定、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
技术服务。
2.3 交货要求
2018年7月底前一次性完成交货,工地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无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以下变压器设计制造及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以下业绩应同时具备):
1)15台套额定电压在550kV及以上且单相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50MVA及以上变压器;
2)5台套额定电压在550kV及以上且三相变压器额定容量在250MVA及以上变压器。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无连续亏损;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并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类似投标产品(550kV及以上且单相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50MVA及以上变压器和550kV及以上且三相变压器额定容量在250MVA及以上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7 年 7 月 8 日 8:00 时整至 2017 年 7月 18 日 24:00 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