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临潭县新城镇羊房村下社巷道硬化项目代理业务。根据潭交字〔2017〕46号文件《关于2017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的通知,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临潭县新城镇羊房村下社巷道硬化项目。
建设规模:硬化2.566公里(7698平方米)。路基宽3m,路面宽3m。路面结构采用:10cm天然砂砾找平层+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 C25水泥混凝土面层。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施工地点:临潭县新城镇羊房村。
建设工期:90日历天。(2017年8月25日-2017年11月23日)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两个或类似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历,须持有公路工程叁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和C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财务人员应有会计资格证书。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f、开户许可证;g、最新银行资信证明(需显示账户和余额);h、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i、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j、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检察-院告知函一份。(须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注:原件需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见投标。
四 、报名地点:
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名时间:
2017年 7月 10 日-2017年
7 月 14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