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委托,就水政监察执法船、执法快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项目名称:水政监察执法船、执法快艇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814
二、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2艘水政监察执法船、10艘执法快艇
2.2 资金预算:150万元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相应的生产资格和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供应商须具有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条件,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
4、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合同额在120万元以上类似执法快艇业绩;
5、供应商须有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7 月 6日至2017年 7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