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ZB-2017-004
一、招标条件
淇滨区新建街头游园海绵化景观设计项目已由淇滨园林【2017】175号、淇滨园林【2017】1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海绵城市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淇滨区新建街头游园海绵化景观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设计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在南海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一处街头游园,设计面积约12150平方米。设计方案要突出一种主题植物,打造一园一景,同时也要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高标准设计。
二标段:在漓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一处街头游园,设计面积约19600平方米。设计方案要突出一种主题植物,打造一园一景,同时也要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高标准设计。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
2.6质量要求:满足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主题。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要通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审查,园林景观设计方案要通过相关专家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海绵城市设计项目不少于1个(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内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公示期内);
3.7所有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中标标段数量不受限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7日—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