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 标 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相关要求 |
1 |
CHDTDZ086/17-CL-0101 |
石灰石粉采购 |
4万吨 |
2017年下半年,半年估算用量,6个月内发电机组运行期间按招标人要求供货,以实际用量为准) |
2、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石灰石粉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SiO2<3.4% CaO≥51%,细度325目,青白色
质量要求的依据来源:
产品要符合《GB/T 15057.1-1994、GB/T 15057.2-1994》产品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五、 资质审核方式及资质要求:
(一)资质审核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5.1 资质审核方式:资质后审
5.2 资质要求
5.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具有石灰石粉加工或销售石灰石粉的资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万元,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2.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方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最近一个月内)。
5.2.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2.4必须有近三年及以上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证明依据。
5.2.5未发生投标人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2.7投标人应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8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按废标处理。
六、 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一)供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二)供货时间:2017年下半年始6个月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 7 月 11日-2017年 7 月 17 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 7月 11日-2017年 7月 17 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 7月 11日-2017年 7月 17 日
3、开标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