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安市石井PPP项目投融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安市石井PPP项目投融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NA20170505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南安市石井PPP项目投融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一览表”。本次采购合同包一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合同包二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元),各合同包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福建省PPP咨询机构库入库咨询机构(闽财金〔2015〕16号);
(3)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4〕122号的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工作(并提供网上登记或纸质登记证明材料文件,并加盖公章),且投标人未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出具或税务部门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的三年内,未被省级及以上部门处分、处罚、取消入围资格的;
(8)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