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城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匡井街、沿湖路、支二路、金凤路)项目招标公告 | |||||||||||||||
一、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编号:3207061703210201-BD-001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匡井街(西山街~新大街)新建工程已经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15)3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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