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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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
项目一: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项目二: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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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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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次招标包括招标人上述3个项目。 2 投标人应以3个项目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的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项目概况:
深圳市妈湾城市生态园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的妈湾港区附近的小南山采石场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
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老虎坑环境园内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800吨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境内的上坑塘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0吨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制备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情况及合法授权书原件。)
5.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品牌的空气制备系统在电力行业中应具有不少于3项业绩应用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评审内容)。
5.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空气制备系统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整),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8月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