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中山供电局2017年资产清查(2)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7年资产清查(2)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采购内容
1 中山供电局2017年资产清查 01 中山供电局2017年资产清查 26.5 80天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 依法纳税、财务状况良好;
4 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相关项目实施经验;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6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具有组织资产清查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的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4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