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县道X106(镇西-突泉)改建工程已由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白洮发改字[2013]35号”文件批准建设;白城市公路管理处以“白市公农[2017]78号”文件设计批复。招标人为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
本项目起点位于珲乌线K972+484公里处,路线终点位于半拉山大桥终点,路线全长1.742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宽10.5m和9m,路基宽12m。
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平面交叉及其附属工程等。
2.2计划工期: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共计8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内至少累计完成过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为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人员和设备组织进场且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