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曾获得由呼和浩特市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除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 3、近三年内企业至少有一项房屋拆除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屋拆除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渣土清运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