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沙石路养护工程 已由杭锦旗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 杭财购准字【2017】5-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沙石路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PYCG2017-002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杭财购准字【2017】5-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预算总价:人民币113500元
2.2项目规模:土方约1300立方米,机械台班约150小时
2.3招标范围: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沙石路养护所需土方及台班的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