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场站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围选择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本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场站工程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7}第八次文

 本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场站工程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7}第八次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造价咨询机构。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5服务期限: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造价咨询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造价咨询业绩至少一项。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
3.4 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