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市2016年暖房子工程热计量改造项目,由吉林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吉市暖房字【2016】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吉林市2016年暖房子工程热计量改造项目,13.95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热计量改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机电安装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须是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需持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