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AL-214
1、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机构对华能营口电厂#3、#4锅炉燃油辅助风气动定位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3、#4锅炉燃油辅助风气动定位器采购
2.2实施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供 货 期:接到中标通知后60日内将设备运送至招标人现场
2.5招标范围:#3、#4锅炉燃油辅助风气动定位器采购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选用进口的、知名品牌,并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资质授权。须明确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且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人现场控制及安装要求。
3.3投标人须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三年以上良好的业绩,并提供三年内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供货或服务业绩证明,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否则为无效业绩。
3.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第二阶段(价格)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3日9:00起至2017年7月19日16: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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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