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的普兰县老县城不稳定斜坡(唐嘎边贸国际市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阿发改基建【2017】15号文件 批准建设。由于第一次招标无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2次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普兰县老县城不稳定斜坡(唐嘎边贸国际市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划分:1个标段
普兰县老县城不稳定斜坡(唐嘎边贸国际市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4.25”尼泊尔地震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已经落实。(五)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西藏自治区国土厅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包含甲级)以上资质,且须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二)拟承担本的项目经理需为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水电、矿山或水工环且应具备地质灾害类施工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市政或水工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