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梨树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大路(买卖大街-劲松大路)、经开大路南段、农机街(韩州大路-梨树大路)人行步道工程招标已由梨发改综合【2016】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梨树县梨树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大路(买卖大街-劲松大路)、经开大路南段、农机街(韩州大路-梨树大路)人行步道工程。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
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单位须近三年(2014-2016)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三项)。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2016)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单位须为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缴纳社保。
7、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