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港池疏浚工程项目。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港池淤泥堆积,影响自卸船通航,必须进行疏浚。
2.2气象条件:
多年平均气压 1012.8 hpa
多年平均气温 21.4 ℃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8.6 ℃ (1982.7.28 )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0.3 ℃ (1991.12.29)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 12 % (1959年)
多年平均风速 2.7 m/s
年瞬时最大风速 52.9 m/s(1991.7.19台风)
历年最大降水量 2420.4 mm (1983年)
历年最小降水量 922.3 mm (1956年)
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 297.4 mm (1955.7.21)
历年一小时最大降水量 83.0 mm (1974.6.25)
多年平均蒸发量 1614.7 mm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42.2 d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 8.1 d
全年主导风向为 ENE
三十年一遇10 m高10 min平均最大风速为33.1 m/s,其相应的风压为0.70kN/m2;五十年一遇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为37.8m/s,其相应的风压为0.89kN/m2。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长144.6米,前沿线往港池148米范围内,东边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西边码头前沿线以45°向港池扩散,在至距前沿38米处,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施工面积为26378㎡,维护浚深至前沿-8.1米,回旋水域-8.5米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
施工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 (扣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间) 内完成。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不得处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4.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4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不少于3家以上港口码头疏浚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4日9:00起至2017年7月1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业绩合同扫描件,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