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乌海热电厂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乌海热电厂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土建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乌海热电厂装机容量2×200MW供热发电机组,凝汽器管材为TP316L不锈钢。目前乌海热电厂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约有200m3/h的再生水,约占补充水总量的1/4。根据环保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今后必须全部改用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再生水进入石灰处理系统,出水全部补充到循环水系统。循环水排污水系统建成投运后,补水还包括一部分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后的淡水。循环水排污水首先进入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然后依次超滤、反渗透系统进行脱盐。
1.2招标范围
乌海热电厂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土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聘用的员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注册期内安全生产考核成绩为合格。
2.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2项火电厂相似土建工程(即项目中含有框架厂房及水池等构筑物)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土建部分)业绩金额不小于350万元,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7月17日起至2017年07月21日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