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6年永丰街道办事处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6年永丰街道办事处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贞发改字[2017]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基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用地面积9109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194.97㎡,其中:住宅277334.93㎡(总户数2255户)、商业52236.78㎡、幼儿园2523.4㎡、物管用房809.88㎡、社区文体服务中心311.32㎡、老年活动中心332.45㎡、安控及消防控制室189.49㎡、社区卫生服务站594.18㎡、公共卫生间468.5㎡、保安室62.8㎡、地下车库及架空层137000.59㎡、生鲜超市3330.65㎡。
概算投资:约189753.5万元。
工期:720日历天。
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均为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且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质量、造价、工期全面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9日11: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网上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