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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光明路道路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祥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地建设工程有限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祥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光明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2017〕基字第8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7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6742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投标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8时30分至 2017 年 7月 24 日17时30分前在网上确认受邀后方可下载标书,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 ;

6.3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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