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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十九中学教学楼(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3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第十九中学教学楼(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第十九中学教学楼(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6〕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第十九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投资估算为1210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46.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13.7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820.10万元),预备费442.03万元。

2.3招标范围:福建省福州第十九中学教学楼,教学楼地上5层、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为13011.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28.9㎡,地下建筑面积6482.36㎡;

2.4招标内容:包含教学楼、地下室、部分二次精装修、基坑支护及室外道路景观的土建、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416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工程控制价8023.0615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为人民币123.3748万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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