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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德高速机电专项工程选定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在宁德城区设有公司或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宁德城区设有公司或分公司,并在宁德市建设局有备案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3)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4)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成功完成过至少4个机电项目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工作。
3.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指投标人),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3.3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年 7 月 21 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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