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淄博市北京路北延工程(鲁泰大道-黄河大道)等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九台区沐石河镇桦树村村屯路施工已由长春示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17]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1. 招标条件

本九台区沐石河镇桦树村村屯路施工已由长春示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17]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九台区沐石河镇桦树村村屯路,全长8.404km。
2.2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